离婚诉讼举证书(离婚诉讼多久离婚)


上海离婚律师告诉你,如果你想离婚,千万不要撤诉。近日,律师接受王小姐的委托,在上海某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法官动员王小姐撤诉时遭遇“风波”。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庭审法官在法院受理后给被告打电话时,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情绪激动。因为被告不在家,有两个因素让法官感到为难。法官随后通知律师和王小姐谈话。起初法官主要是了解双方的感受,然后动员原告王小姐撤诉。说到原因,有两点。第一,原告要求离婚的理由不成立,法院明确判决不允许离婚;二是被告不同意离婚,外地的人不配合法院,给法院审理案件带来不便。王小姐立即提出异议,问法官还没有审理此案,怎么会有判决。于是法官开始告诉王小姐原因,让王小姐一头雾水,分不清方向。此时,原本想维护法院形象,也想为法官围捕法院的律师,无法接受这样的法官工作方式。律师立即明确告诉王小姐,如果她想离婚,不能撤诉。她要求法官安排正式听证,拒绝接受法官动员撤回诉讼。王小姐向法官明确表示不会撤诉。为什么“想离婚不撤诉”?律师认为:如果你坚持不撤诉,法官会安排开庭,开庭期间对方可能会同意离婚,或者原告提出确凿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完全破裂,法院会决定准予离婚。即使第一次判决不允许离婚,也为第二次离婚诉讼奠定了基础,六个月后原告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只要夫妻关系在六个月内没有和解,法院一般应在第二次诉讼中决定准予双方离婚。如果王小姐接受法官的动员,真的撤诉,六个月后她再次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法院不一定会判决准予王小姐离婚,那么王小姐就会变成“哑巴吃黄莲,说不出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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