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五年改革纲要》)。同时发布了《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8)》白皮书,系统介绍了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进展和成效。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说,“五五”改革纲要提出的65项改革措施,构建了10个体系,涉及人民法院工作机制、诉讼程序、队伍建设、科技创新等方面。它们是指导人民法院未来五年改革规划和实施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基础和关键起点。
《五年改革纲要》提出要完善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权运行机制。完善司法权运行机制、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审判流程规范化。《纲要》强调要“明确行长和行长的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完善绩效指导和个案监督全过程不留痕迹的制度”。李少平介绍,下一步,最高法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法院院长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发布更加细化和可操作的文件,确保责任制度落实到位。
针对案件日益增多、人案矛盾突出的情况,《五五改革纲要》提出,一方面要实现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决,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另一方面,要把适合社会力量的司法辅助事务和司法行政事务交给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同时,进一步完善案件简化分流机制,完善立体化、多样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推进深化诉讼制度改革,探索扩大单一制度和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李少平表示,下一步,将督促省级组织部和高级人民法院将政法工作专项准备向人民内部矛盾突出的地区和基层人民法院倾斜,调整和优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政法工作专项准备的现有布局结构,全面提高司法效率。
此外,《五年改革纲要》还提出推进审判方式、诉讼模式和互联网技术的深度融合,深化互联网法院改革,有序扩大电子诉讼覆盖面,通过立法手段构建电子诉讼体系,探索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需要的新的管辖规则和诉讼规则。